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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灵神闭气昔登攀(第3页)

罗中夏缓缓抬起手来,感觉与背后那座笔阵已融为一体,随心意随时有无穷的力量涌现。这么大的力量,若换作从前,只怕罗中夏精神已崩溃,全靠有怀素禅心,方能潜心驾驭。一股强烈的自信自心中生起,他觉得能与任何强者对敌。

这时陆游的声音在罗中夏耳边响起:“函丈已近,笔阵已成,接下来就靠罗小友你了。莫忘了,击败天人之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啊……”声音渐消,意识彻底消融于笔阵之中。

罗中夏没有出言,而是仰起头来,看向穹顶。他能感觉到,另外一股可怕的力量,在急速接近,与笔阵相比并不逊色。

说来讽刺,这搜集中华才情、汇聚众多文灵的笔冢决战,却要交托给他这么一个不学无术的大学生。

过不多时,穹顶忽然开裂,一束光芒射入灰败的桃花源内。那不是阳光,而是比阳光更加耀眼、更加危险的存在。罗中夏眼神微眯,见到一个身着黑色儒袍、头戴峨冠的长须男子飘然而落,身旁还跟随着同样装束的殉笔童,面无表情。那些殉笔童铺天盖地,比之前在韦庄时更多,这次恐怕是倾巢出动了。

这应该就是函丈的真身了。

函丈的面目不清,只有一双淡漠至极的双眼俯瞰着下方,无喜无怒,似已入天道,万物皆视若刍狗。可他身上那种强烈的压迫感,却清晰无比,把罗中夏的滔天气焰硬是压了回来。看来他已经彻底消化了慈恩和太史二笔,实力又上了一层。

罗中夏夷然不惧,挺直了身体,抬手轻轻吐出两句诗来:“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李白的诗作里,要论慷慨犀利、豪快肃杀,莫过于《侠客行》。其气势太过丰沛,罗中夏原来根本使不出其中意境,直到如今笔阵初成,方才有足够的灵力驾驭此诗。

诗出象具,只见一道灵光汇聚成一柄巨大的偃月吴钩,钩刃冰霜。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那吴钩化为一道轨迹,直向天空刺去。罗中夏舌绽春雷,猛然喝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随着这两句送出去,吴钩猛然一挑,钩穿了函丈的身体,将其削成了两截。这一击里,不光有青莲化钩的意象,还含有从戎笔的锋锐之气,函丈根本无从抵挡,立刻爆成一团清气,消失在半空。

这就是笔阵的威力,诸笔合一,诸般能力彼此配合,战法百变。

不过罗中夏并未因此放松警惕,而是让那吴钩悬在半空,蓄势待发。过不多时,那一大群殉笔童中的一个缓缓睁开双眼,露出函丈的面目。

罗中夏早知道函丈有一门秘术,身体可以在不同殉笔童之间切换,根本无从捉摸到其真身。刚才那一击,不过是确认罢了。罗中夏驱动吴钩,又朝那名殉笔童钩去。函丈眼神一动,闪身要走,那吴钩却突然化为漫天清火,笼罩而来,霎时把函丈这个身体烧为飞灰。

这自然是灵崇笔的葛洪丹火与青莲的组合之威。

函丈三度现身,终于意识到如此下去,根本不足以打破笔阵。他用木偶般的干涩声音说道:“明知是徒劳,尔等为何还要负隅顽抗,对抗天道。”声音皇皇。

罗中夏根本不答话,驱动诸笔,再一次攻了过去。这一次,他喊出的,是《梦游天姥吟留别》里的四句:“列缺霹雳,丘峦崩摧。洞天石扇,訇然中开。”

天空登时一片灰暗,有万千霹雳自阴云中劈来。此系破阵之句,威力绝大,一出即有动摇天地之势。更可怕的是,这霹雳中还有控制心神的麟角之能,每响一声,都令人心旌动摇。更有画眉笔自笔阵中,不停令罗中夏恢复至全盛状态,让霹雳源源不断。一时之间,桃花源内充塞雷电,无处不是银闪光绽。

函丈没料到这小家伙居然如此嚣张,眼看自己和所有的殉笔童都要被霹雳淹没,双手一举,天人笔霍然亮出,把所有童仆都罩在一座佛光宝塔中,任凭霹雳如何侵袭,岿然不动。

罗中夏一见终于逼出了天人笔,立刻攻势一变,又召唤出紫阳笔来。紫阳笔炼自朱熹,可以形成一个自己的领域,领域内自成道理,以驭主为最高。

一圈紫黄色光芒从罗中夏四周辐射而起,罗中夏为其设置的大道是“雷者天刑”,霹雳是上天施以的刑罚,既然以天为尊,那么霹雳刑罚便如父亲责子,天经地义,躲即不孝。

诸多霹雳得其加持,立刻汇聚到佛塔顶端,开始狂轰滥炸,炸得慈恩塔摇摇欲坠。罗中夏深知对方是极强的怪物,一旦失去先手,再扳回这一局就悬了,于是顺势又召唤出了天台白云笔。

这还是天台白云笔自出世以来,第一次出手。王右军号为书圣,比起其他人来说,他与毛笔之间的本质最为相合。他的书法,不可一字一字分开揣摩,须通篇连看,方能感受到有气韵一以贯之。只有顺着他的意念挥笔,找对气韵,方有所得——所谓不学其形,而得其意。

只见一支大笔凌空而起,于虚空之中蘸灵为墨,龙飞凤舞,现出一连串墨字来。只要它开始写字,天地之间,必须顺着天台白云笔的笔意而动才能顺畅,欲竖则起,写横而卧,遇捺顿挫,逢撇走锋,否则就要受到极大阻碍。最麻烦的是,只有驭主能知道天台白云写什么字,让笔势变得更加难以揣测,对手光是要跟上它的节奏就要消耗极大心神,更别说对战了。

慈恩塔本来就要承受无边霹雳的攻击,如今还得跟着天台白云的节奏随时变换走势,更显得狼狈。塔中的函丈目光一闪,毫不犹豫地祭出太史笔来。

太史笔古朴短小,须毫极稀,几成秃笔。这笔炼自太史公司马迁,他遭逢蚕室之祸而不悔,呕心沥血,克成名篇《史记》。

只见太史笔笔头一震,一片“太史公曰”的竹简冲上云霄,紧紧贴在天台白云的笔杆之上。

《史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司马迁首创纪传体,以人物为纲,从三皇五帝至刺客游侠,以本纪、世家、列传等体例一一分类,开千古先河。这支太史笔秉承《史记》之精,能够强行将任何一人归为《史记》中的一传,并赋予其传主之属性。入滑稽列传,则出口诙谐;入刺客列传,则悍不畏死;入项羽本纪,则豪气干云;入留侯世家,则睿智洞见。等于是把史记人物特性暂时附身于目标身上。

这个能力既可辅助己方,也可扰乱敌方。太史笔赋予天台白云笔的属性,乃是酷吏列传,传主皆是出身寒族、汲汲于狱讼俗务的酷吏。而王羲之出身东晋王氏大族,世代簪缨,以清谈为尚,最为鄙薄俗务。这等人物,突然被写进酷吏列传里,从性灵上互相抵牾。于是被太史笔这么一搅,天台白云的笔灵走势登时一滞,带不动天地大势,那搅乱乾坤的干扰终于徐徐减退。

于是在桃花源里,出现了这么一番僵持局面。慈恩、天人与青莲、紫阳对峙,太史与天台白云相抗衡。还从来没有这么多七侯毕至于此,相互对峙。

罗中夏见迟迟不能建功,有些焦虑。他侧眼看去,看到殉笔童们蠢蠢欲动,想利用数量优势趁机发起突袭。罗中夏见状,急忙将紫阳笔向前推了推,让领域更加扩大,好方便对这些分散开来的童仆进行压制。

他收束心神,通过笔阵调度。可就在紫阳笔向前飞跃的一瞬间,远处的天人笔突然精芒大作,百十道笔须化成的触手,直直卷向孤军在外的紫阳笔。

原来函丈一直没用全力,他一直在耐心周旋,等候笔阵露出破绽。

可罗中夏非但不惊,反而笑了起来。

和函丈一样,他也早就等着这一刻。

紫阳笔本是朱熹的笔灵,他老人家虽然以极大毅力舍心换笔,但外笔毕竟不如自炼的笔圆融无隙。是以天人笔只有吞噬掉紫阳笔,彻底融合董仲舒、朱熹两大宗师之力,才能真正成为七侯之一。

所以说,这支笔对天人笔的诱惑,几乎是无可抵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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