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女虽然不知道里面的个中原有,但却坚信历王爷是断断不会伤害朝华姑娘的。
“因为理想。”
朝华说的掷地有声。
蓦地想起了苏正耀,想起他谈到理想的时候也是一本正经十分庄严,清朗的声音里是不容忤逆地坚定:“老子要逛遍天下所有的青楼!”
“朝华姑娘,理想是什么?”
望着侍女清澈的眸子里透露出的求知欲,朝华道:“历肃不想让我离开王府,可是我想离开,并且为此蓄谋许久,这个就是理想。”
朝华忽然觉得自己身上有了一个很重的担子,从今天开始,她也是个有理想的人了。
她的理想就是离开历府,回大漠看看,大漠里有一个她想见最后一面,却阴差阳错没见着的人——苏正耀。
朝华私以为自己是个很有良心的人,尤其是面对自己的这位竹马。
直到如今自己身在平绛,依旧时时刻刻担忧着他的安危,想念他是生是死,若是死了,自己存在他那儿的银子可还安好。
曾经逼着他发出‘银在人在’的誓言,也不晓得他还记得不。
不过忘了也没关系,揍一顿大概就能想得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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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走了,就在当夜。
桌案上用苹果压了一张纸,上面的字迹龙飞凤舞。
虽然丑了些许,终究是会写字了。
‘我回大漠了,你不让我白天走,那我只好晚上自己走,沙漠蜜等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
末尾她写了两个字,朝花,又用毛笔划掉,重新写下名字——朝华。
朝华走的时候把八哥也带走了,房间里显得空荡荡的。
她不是个经常说话的人,可是她在终于是与不在不一样的。
宣纸的一角被他捏的有些皱。
“历王殿下,要去追吗?”
“不用,她过段时间就会回来的。”
历肃认为,饲养朝华的正确方式是恩威并施,该松手的时候松松手也没什么坏处。
大道理他明白,可心中总有那么一刻想要将她圈养起来。
她长的很漂亮,五官精致,腰肢纤细,脚腕上戴着的小铃铛让她每走一步都会叮叮当当的响。伴随着漫天黄沙与风的狂啸,好听到了骨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