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摆手,头也不回的离开了部门。
她把有用的东西全都收拾走了。
本来她在办公室放的东西就不多,因为穷嘛,不过一个办公桌,能用就行,摆那么多东西花里胡哨的干什么呀。
还不是浪费钱。
她也没打算回来,说点客套话再离开,省得别人问七问八。
敲诈老板,怎么可能再回来?
再说了,一路上敲诈的机会多得是,没准她和老板同生共死,老板一高兴,给了她百八十万的,她这辈子都不用发愁工作了。
她这辈子只想当个小人物,不用什么荣华富贵,只要能时不时的在街角路口买点鸡爪鸭脖就行。
这样的一辈子,她算了下,有个一百多万也就够了。
年纪大了生病她也不医,死就死吧,有什么好医的。
每个人一辈子的追求不一样,她的追求,就是当个小人物混吃混喝等死。
挣大钱,创事业,飞黄腾达,她全都不要。
她唯一的愿望就是找个江南小镇,买一套不大不小的楼房,在里头住一辈子。
睡到想起的时候起,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什么喝什么,没人打扰她,白天她就看看电视,晚上她就散散步。每天都混日子。
这就是顶顶幸福的时光。
雷桑林迈着小碎步回到家,罕见的,没有以一副阴沉的面貌示人。
收拾东西的时候,她觉得得去和父亲道个别。
好歹生养了她一场,诅咒这种东西,说不准的。万一到了时候她还没找到地方死在半路怎么办?
就当是见老头子最后一面,叫声爸爸也好。
这么想着,她就出门了。
做事情就要麻利,拖拖拉拉成不了大事。
看她,敲诈老板的时候,心念一动马上行动,这才夺得了先机。
要是让老板先开口,指不定她被忽悠成什么样儿。
没准到时候抛头颅洒热血的,还一毛钱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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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桑林站在她爸家门口,想摁门铃,刚举起手,又落了下去。
她不太敢。
不知她现在是否能用近乡情怯来形容,手举起落下,再举起,再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