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腾正式第一次给这数百悍卒上了军人思想教育课,很简单,也就三句话——
“第一句话: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第二句话:军人是暴力工具,他可以讲狠,可以讲命,就是不讲理!”
“军人是让人怕的,老子不需要尊敬!”
包子他们执行得非常彻底,因为他们实在是太喜欢沈腾所讲的这三条了。
在一个部落里,长老听了包子他们传达的信息后,嘟嘟哝哝地辩解道汉人如何如何……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包子一刀挥过,那颗头颅便飞舞在空中,满腔热血喷洒而出。
部落人群中顿时便冲出十多个勇士,呜哩哇啦地冲着包子他们吼叫着,包子一挥手,一排箭矢过去,十多人当场毙命,没有一个活口留下。
剩余的几百蛮人都连忙匍匐在地上,桀骜不驯的眼中,终于露出了害怕的神色。
黄崇打马上前,随手指着一个低眉顺目瑟瑟发抖的老妪,高声宣布:“从今天起,你,就是这部落的长老了,明天,最迟后天,老子要在兴古城中见到你,否则——”
黄崇举起长矛,一枪刺入地上那已经断气的长老身体中,松开了手,那具无头尸体便如同长了一根长长的刺,斜斜地刺向天空,仿佛在诉说着什么……
一切,显得那么血腥,而又诡异。
众人再无二话,打马赶往下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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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个蛮人族群,都是同样的遭遇。
两天后,太阳刚刚升起,兴古城外,便已经聚集了不少部落的代表,都赶着大批的牛马羊,在兴古城门外,一个个看起来可怜兮兮的,一点也没有了蛮人该有的勇悍模样,个个像霜打的茄子。
有的部落,本已经失去几乎所有的青壮男子,现在,不得不由女子前来,因为她们根本不敢再冒着失去部落里仅余的男孩子了。
男人,才是部落的希望和依靠。
这些蛮人,不论是男是女,一个个低眉顺眼地,佝偻着身子,不时挥动手里的皮鞭棍子,驱赶着牲畜。这些牲畜,可能会让他们的部族有权力继续生存下去。
而汉子们的欲望究竟有多大,杀戮之心究竟有多深,是否还会留一丝丝生存空间给他们这些蛮族——谁知道咧。
这些人并非没有想过逃亡,但南中十万大山,百万大山,能逃到哪里去?背井离乡,可不仅仅是汉人才有的情感,对于这些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的蛮人来说,同样拥有。
兴古城头,整整齐齐地站立着武装士卒,朱武几乎将所有的力量都调到城头上,用以展示兴古城的实力。
在他眼中,现在,即便那蛮王骨都活过来,带人过来,自己也有信心让他们都葬身在兴古城下。
城门大开。
蛮族人都被允许入城,在广场上分成了一堆一堆的。
而那些牲畜,因为实在太多了,城里根本就容纳不了,所以,被滞留在城外,被登记后,由郡尉府派出的汉民接手。
点将台高高矗立,上面一杆汉家军旗随风舞动。
另外一个旗杆上,高高悬挂着一颗硕大的头颅,不用说,自然是蛮王骨都的。
蛮族人聚拢到广场之上,无人敢直面那颗蛮王头颅,心里默默念叨些什么,只有各人自己知道了,汉人才不在乎。
“沈公子,真乃神人也!”朱武站在高高的城墙之上,看着城内城外拥挤的场景,以及远处源源不断赶来的蛮人和牲畜,发出一声长叹。
而此时,沈腾正在住处龇牙咧嘴地倒吸冷气:“裆下,很是不堪啊——”
沈腾裆下,早已经结痂,但问题是稍微一点摩擦,都会有钻心地疼感迸发。
所以,沈腾走路时,只能将双腿岔开,岔得越开越好。
因此,这走路的姿态,就颇有些诡异了。
最好的方法,是不走路。
但怎么可能呢?
兴古郡的大大小小,无论什么事情,人家都会主动跑过来请示一下,汇报一下,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沈腾不堪其扰,仰天长叹:“老天,要不,咱搞辆自行车玩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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