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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拜访雷贤(第1页)

紫you阁水潇潇带着原班人马在李鸣队长的帮助下。将受伤的两名队友和日本间谍伊贺隐者先送到苗乡宾馆自己的住处。天亮后打电话叫來一辆中巴车。全部人员上车后回了总部。

李鸣帮忙送走水潇潇一行。自己也回了昆明。

只有虎引风连夜赶回到李霞的家中。已经快到了黎明时分。于是躺在床上睡了一个囫囵觉。早饭也沒吃。一直到上午才在小丫头的一再催促下下楼洗脸吃饭。

看着庞春玲母女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虎引风有些不好意思。一个大男人。睡懒觉睡到上午。实在有些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大嫂。昨天太累了。睡下去就不想起來了。早饭也不想吃。”

虎引风红着脸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尽管他也不确定庞春玲会不会相信这种解释。反正自己实在沒有别的理由解释了。

“呵呵。沒什么。大兄弟不是山里人吧。走山路不习惯也是正常的。快來吃饭吧。我给你炖了一只野山鸡。味道可好了。”

庞春玲丝毫不在意虎引风睡懒觉。急忙招呼吃午饭。

昨天虎引风一把掏出五万元接济这个穷困的家庭。实在让庞春玲喜出望外又有些受宠若惊。现在招待好这位好心人是她最想做的事情。

家里已经沒有现成的肉食了。昨天吃的兔子就是这个家庭小旅馆最后的肉食。为了招待好虎引风。庞春玲特意跑到雷公寨最有名的猎户雷贤家中买了两只野山鸡。还有一只野兔子。今日上午就炖了一只野山鸡。

虎引风匆忙洗了把脸。也是实在有些饿了。端起碗就大吃特吃起來。

别说。野山鸡的肉还就是比喂养的家鸡要韧得多。非常有嚼头。虎引风一连吃了三张面饼一大碗菜。这才满意地摸着自己的肚子。感觉浑身热腾腾的。

人活着。先对得起自己的肚子。这是幸福生活的第一步。虎引风一向持有这个观点。一个连口舌之欲都不愿意照顾的人不是一个懂生活的人。

看着自己的恩人一脸满意的表情。庞春玲非常高兴。为自己的做法感到庆幸。“小兄弟。还行吧。”

虽然明知虎引风很满意。但是庞春玲还是忍不住询问。好像从恩人口中得到的赞美才是最珍贵的。

“不错。真的很不错。这是我长这么大吃过的最香的鸡肉。大嫂。这是什么鸡。”虎引风毫不隐讳自己的满意。顺便打听起这只已经成为自己腹中物的鸡來。

“这是我们这地方特有的一种野山鸡。俗名叫做树鸽子。其实不是鸽子。就是一种野山鸡。个头比普通的家鸡小。但比一般的鸽子要大得多。

这种野山鸡以前到处都是。这些年几乎都快被赶尽杀绝了。只有雷公寨的雷贤才能捉得住。平时这些树鸽子都只在高高的树冠上飞來飞去。很少下地的。一般人根本逮不住。”

庞春玲说起自己家乡的特产來如数家珍。一脸的自豪。

“哦。这么金贵。”

虎引风沒想到自己今日吃的东西倒还是一个宝贝。不由得很感兴趣。继续问:“大嫂。那雷贤为什么就能逮住这些树鸽子。他的枪法很准吗。”

“不是。这些树鸽子机灵得很。这些年被人逮怕了。只要听见有拉枪栓的声音。就会起飞。再也找不着。

雷贤是我们七层楼台最有名的猎手。他的家传长弓是拿手一绝。就是靠这些弓箭才能逮住这些树鸽子。别的方法都不行。”庞春玲继续介绍。

弓箭。这年头还有人用弓箭狩猎。在虎引风的印象中。只有一些深山老林的未开化民族才会用弓箭狩猎。沒想到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居然还有人用弓箭去捉野味。

见虎引风一脸疑惑的样子。庞春玲介绍得更起劲了:

“这个雷贤是我们这一带最有本事的猎人。他祖上就是猎户。辈辈出好猎手。现在很多人都外出打工赚钱。他仍然靠着一张家传的弓箭去狩猎。养家糊口。

别说。因为他功夫好。常常能捕获一些别人逮不住的稀罕玩意。也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就像这种树鸽子。一百元一只还很抢手。我要不是娘家在雷公寨。和雷贤从小就熟悉。也不可能一次就从他家拿來两只树鸽子。”

庞春玲很是为自己与这位传奇猎手的一点交情自豪。说话的时候流露出一种很满意的感觉。

能从最好的猎手那里买來最好的肉食招待最好的客人。这是庞春玲这么多年來感觉最开心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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