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个潇洒的流浪诗人老爸,生平最爱的两件事就是喝酒和读诗。
酒鬼和文青自然不招女人喜欢,一个人浪浪荡荡到三十岁,某天喝醉了酒,突然脑子一热,决定领养个小孩,免得自己老后醉死在出租屋里没人收尸。
正式把沈今朝接到自己户口本上的第一天,老爸难得清醒,认认真真给沈今朝谋了个名字,老爸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这是我最喜欢的诗,我希望我的宝贝儿子活得无拘无束,潇潇洒洒,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以后你就叫沈今朝了。
老爸的手轻轻摸了摸还是块小嫩豆腐的沈今朝的头,沈今朝就成了沈今朝。
但是老爸的愿望还是落空了。
沈今朝跟潇洒两个字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长得瘦瘦白白,身高勉强够得上男生标准,从小就是个腼腆的性格,害羞内向,老爸自己活得粗糙,连带着养孩子也养的粗糙,邻居家的七大姑八大姨心疼沈今朝心疼得不行,经常给沈今朝做饭做点心。
脸皮像白纸这么薄的沈今朝哪好意思白白接受人家的好意,一路说谢谢,不好意思到了十八岁,然后终于做了一件自己想做的事情。
告完白的沈今朝丢了魂,晃晃悠悠回了家,差点被楼梯绊倒摔个大跟头。
老爸一早就在家门口等着沈今朝,沈·行尸走肉·今朝直接略过了这个一脸期待的八卦王子。
“哎,怎么样啊,你倒是说话啊。”
老爸带上了门,“他揍你没?”沈今朝哀怨地掀起眼皮看了老爸一眼,有气无力地说:“揍倒是没揍我,但是我觉得他很讨厌我,你这都什么馊主意啊。”
“怎么说话呢?什么叫馊主意,要是按你那暗恋方法,指不定多久才能有交集,他现在是不是你男朋友了?“老爸嚷嚷。
“算是吧……”沈今朝抿了抿嘴唇,“那接下来我怎么办,他怎么才能不讨厌我。”
老爸嘿嘿一笑:“明天给他做个爱心早餐,要想先征服一个男人的心,就先征服他的胃。”
沈今朝从心底里觉得老爸的八点档偶像剧式套路不靠谱,但第二天还是起了个大早,认认真真做了份爱心便当。
趁着教室没人,偷偷塞进了顾时的课桌板。
早上八点,顾时准时走进教室,顾时走路向来目不斜视,认认真真走自己的,可今天收到的目光格外强烈,他微微转过头,教室角落里坐着个熟悉的人。
男生紧张地看着自己,面颊鼓鼓的,见自己看了过去,受惊吓似的把头埋进了胳膊里。
鹌鹑。
顾时想。
原来跟我一个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