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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苏醒,我的日子过得是痛苦的。
听照顾我的护士小姐说,我昏迷了三个月,身体已经逐渐萎缩,所以恢复意识之后,就开始了复健。
你明明知道该怎么站,知道该怎么走路,可是身体就是不受大脑控制,痛苦只会成倍的增加。
而另一件让我遭受打击的事情是,第一次在镜子上看到自己,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我才真真正正的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失忆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
又是一天辛苦的复健之后,我躺在床上休息着。拿下帽子摸了摸自己短短的头发,已经可以用手指抓起来了,又长长了呢,这才安心的笑了笑。
我的伤口在头部的侧面,为了方便做手术,所以原先的长发全部都被剃掉了,现在的发型就像是个阿兵哥一样,只能一直带着帽子遮丑。
就算我不记得自己是谁,可是女人爱美的天性还是存在的。
手指在发丝间穿梭,伸到头皮摸了摸那个伤口,我醒来后,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为什么会受伤,可是所有的医护人员都三缄其口,对我这个问题避而不谈。
这期间经常照顾我的一个护士小姐不小心说漏嘴,提到我是从楼上掉下去的……
可是到底是掉……还是跳……?
我正思索着这个问题,看到时钟已经快七点了,马上敛了敛心神,有对着镜子带上帽子,调整的角度,呈现出现阶段最好的自己来。
因为那个人,要来了,就是我醒来时看到的那个穿黑色西装的英俊男人。
他说他叫做顾辰风。
自从我醒来后,他每天晚上都会来看我,有时候只是匆匆十分钟就走了,有时候却能留一两个小时,我知道他很忙,就算在病房里偶尔也还要处理公事,接听助理的电话。
这些天我已经可以开始吃正常的食物,所以每天晚上七点,他都会带着各种好吃的,来跟我一起吃晚餐。
正想着,我就听到了开门声,忙挺直了后背。
我迎上了他的目光,嘴角不由自主的荡漾起了一丝甜笑,“阿风,你来了。”
今天下了雨,顾辰风宽阔的西装外套上沾着一丝小水珠,他一面解下了西装外套挂起来,一面回头跟我说,“今天过得怎么样,复健辛苦吗?”
“很累,但是很开心。”
我继而将今天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巨细靡遗的说给他听,无非是今天又摔跤了出丑了,又听到了复健医师的鼓励,日子过得简单,发生的事情也很简单,每天几乎都是重复的。
但是我想说给他听,而他也听得很认真。
顾辰风一面听我说话,一面伸手解开衬衫的袖扣,然后一圈一圈的折叠往上,修长的手指拿捏着白色的衬衫布料,手指的骨节微微凸起着——
我突然停下了喋喋不休的嘴巴,痴痴地看着那一幕。
“怎么了?”顾辰风抬起头来,不解的看着我。
我灼灼的目光紧盯着他的手指不放,感叹的说,“阿风,你的手指好好看啊。”好看的让我几乎忍不住想上前摸一把。
顾辰风正整理袖子的手臂就这样僵在了半空中,许久都没有再动一下。
“怎么了?”我目光疑惑的往上移动,看向顾辰风跟手指一样好看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