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理。
李千帆下意识的点头。
他不得不承认,在有着丰富实战经验的杜君临面前,他就是个菜鸟弟弟。
杜君临这种历经血战数十场的人,在这种环境下,头脑反而比任何时候都清醒,各种反应也更敏捷。
甚至可以说,杜君临就是为战场而生!
“所以,你必须撤。”
杜君临当机立断:“毕竟白肚鸟的中心思想,是斩杀罗德等家族的人。来化解黑水森林那边的危机,而不是在暗网有所准备时,在人家的地盘上,和人死磕。”
李千帆缓缓的点头。
尽管他不想就这样,半途而废。
但却绝不会逞一时之勇,忘记了最重要的使命。
“那我们走。”
李千帆不再犹豫,抱起了地上的衣服。因他的外套遗落在了小溪内,索性扒下了尸体上的外衣。
他和杜君临的身上,都涂满了淤泥。
但衣服肯定不能丢啊。
要不然出去自杀森林后,他们光着屁股在大街上飙车?
杜君临却说:“刚才我说的很清楚,是你撤。我留下。来到宝山却空手而归,我不甘心。”
啥意思?
让我丢下你,独自去逃生?
李千帆立即皱眉:“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
杜君临不耐烦的说:“你别跟我犟。我说了,我在丛林内如履平地。我可以对你保证,我绝对会活着出去。”
这个世界上,压根就没有绝对的事!
尤其杜君临这种脑子有问题的(自我感觉被这个世界所抛弃,只想一死了之),独自送货上门后,活着离开的概率,简直是为零。
李千帆却没有再劝她。
只是点头:“好吧,那你独自去找人拼命吧,我先撤。”
他说着,抱起衣服四下里看了眼,就向左手边走出去。
杜君临问:“你怎么往那边走?”
李千帆回答:“我当然是为了走出森林,返回酒店。”
杜君临抬手,指着身后:“你该向那边走。径直走,就能走到我们来时的入口。”
李千帆立即反驳:“胡说。我们明明是从左手边来的。”
杜君临有些烦:“我对丛林的复杂环境,了如指掌,会不如你?”
李千帆当然知道,她绝不会在丛林内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