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他找你干嘛?”
李福顺忍不住打听。
“就是找我吃顿饭而已。”
刘明轻描淡写的回答。
“那你去不去呢?谁也不知道那家伙在打什么鬼主意。”
李福顺忧虑起来。
“怎么不去呢?错过了今天,哪里还有白吃的午餐……和晚餐。”
刘明没心没肺的笑起来,这小地方的地头蛇能翻起多大的波浪。
“要不要我找两个人陪你一起去。”
李福顺语气很犹豫,是人都有七情六欲,他知道这样做纯粹是去送菜,心里当然也怕,但于情于理他也不好置之不理。
“算了,人家又没有请你。”
刘明婉拒了,首先他不愿意让李福顺牵扯进来,其次那区区几个地痞流氓,他也不认为能够奈何得了自己。
李福顺舒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得罪了海龙,那以后就不用在这小县城呆下去了。
………
晚上八点,刘明也不管蓝兰生不生气,一个人单枪匹马的赴宴,那海龙倒还是大方,直接在县城那家最高档的宾馆摆下宴席。
刘明到的时候,桌子旁边已经围了不少人,有三四个都是他的老同学,当年和海龙穿一条裤子的几个校园恶霸,另外那个昨天被他打了的郑金彪也在内。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郑金彪双眼充~血,恨不得将刘明给生吞活剥了。
刘明却毫不在意,眼光却被一个女人给吸引,那女人身材高挑,长着一张标准的鹅蛋脸,因为薄施粉黛,看起来的确有几分姿色,而她最大的特点就是气质,随意往那里一坐,静如处子,居然透露出些许古典雍容的气息。
刘明倒不是被对方的外貌吸引,而是身份,这女人正是他初恋——袁莹,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那份感情早已淡去,但那段纯真的记忆仿佛灵魂中的烙印,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遗忘的。
袁莹瞄了眼刘明,很温婉的笑笑,对于刘明,她当然也是印象深刻,当初中学的时候,那家伙的成绩可是全班数一数二的。
“小……老同学,快坐,真是好久没见了。”
海龙没有发现刘明的异样,他乐呵呵的站起来,“小乞丐”叫顺口了差点没改过来,这么多年过去,他越加发福了,接近一米八的身高,估计有超过两百斤的体重,绝对是个“重量级”的人物。
刘明也应付着笑笑,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小乞丐,坐坐坐。”
“小乞丐,好多年没见了,都在哪儿混啊?”
“小乞丐,女朋友呢?”
…………
另外几个所谓的老同学也搭上了话,不过左一句“小乞丐”又一句“小乞丐”的怎么看都在讽刺,根本没将刘明当做一回事。
刘明脸色微变,“小乞丐”这个绰号是他永远的痛,当年父亲经常来学校给他送生活费,农村人脸朝黄土背朝天,哪能像城市人那么光鲜,所以某个狗东西就暗地里叫“老乞丐”,而他自然也就成了“小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