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动培训的力度需要加强
目前全市“阳光之家”在劳动技能培训方面的发展水平相差很大,有些“阳光之家”已经建立起了较完备的就业资源,开办了“阳光工场”;而有些“阳光之家”却还没有起步,对于尚未起步的“阳光之家”学员来说,他们的劳动能力没有得到适当的发展,因而我们需特别关注尚未起步的那些“阳光之家”中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学员的劳动需求。
(三)促进“阳光之家”学员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的建议
为促进智障人士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及“阳光之家”的建设,研究者提出以下建议:
1。科学地调整“阳光之家”现有教育培训的内容与形式
研究者认为,可科学而谨慎地调整“阳光之家”现有教育培训的内容与形式。在内容上,可根据各“阳光之家”的教育资源,适当增加如英语、计算机等现代人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的教学,使轻度智障学员掌握一些简单的科技知识和国际交流手段,这将有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此外,还应开展更多的劳动就业方面的课程培训和实践,做好就业准备。而在教育培训的形式上,研究者建议“阳光之家”的培训模式应与智障人士的认知水平相适应,对个别差异较大的不同个体,选用恰当的教育方式。
2。完善“阳光之家”人力资源的建设
面对智障人士个别差异显著的现实,“阳光之家”工作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特殊教育知识,以及诸如个别化评估、个别心理辅导、个别化教育计划制订和教学技能等专业技能。目前“阳光之家”的智障助理员和管理人员大多是由助残员担任,他们在实践上虽有一定的经验,但对特殊教育的理论往往掌握不够。应加强“阳光之家”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善人力资源制度的建设[6]。
3。建立“阳光之家”与学员家长之间的沟通机制
“阳光之家”可以仿效学校的做法,为每位学员准备一本“家长联系手册”,以此作为工作人员与学员家长交流的途径。这本手册应能真实地记录学员在“阳光之家”的表现、“阳光之家”工作人员对学员的评价,以及学员家长对“阳光之家”工作的反馈等。另外,“阳光之家”也可以定期召开家长会,使家长和工作人员有直接沟通的机会。只有通过“阳光之家”的不懈努力和智障人士家长的积极配合,才能使“阳光之家”的工作更有成效。
4。加强社区支持力度
社会模式的残疾观认为,残疾人所遭遇的困难主要是社会造成的,是不健康的社会态度与政策共同造成了对残疾人的社会排斥与隔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的实现要求所有社会成员的参与[7]。“阳光之家”的开办为智障人士与非智障人士搭建了沟通的桥梁,但是智障人士要真正从家庭走入社区,还需要更多的支持。为了能让智障人士的社会适应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深入,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推行更多切实可行的政策来保障“阳光之家”的建设成果,社区应积极开展助残志愿者活动和社区活动以提高社区居民对智障人士的了解度和接纳度[8]。
五、结论
1。家长认为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感觉运动能力有所提高。
2。家长认为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在进餐、排便、穿衣、洗漱、独立外出等自理能力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家长希望进一步加强独立购物能力的训练。
3。家长认为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在注意、语言、学业和时间概念等认知水平上都有显著的变化,但仍有部分家长希望进一步加强计算、阅读和书写能力的训练。
4。家长对“阳光之家”学员社交能力的进步给予了肯定,但也有家长希望学员在责任意识方面有更大的进步。
5。家长认为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自我管理能力有所提高,特别是在学习与劳动习惯上进步尤为明显。
6。家长对其子女在劳动能力上的进步表示认可,尤其在简单劳动方面,但家长们仍希望其子女能够得到更多的劳动实践机会和就业岗位。
参考文献
[1]汤盛钦:《特殊教育概论》,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182—185。
[2]方俊明:《特殊教育学》,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2004,215。
[3]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等:《关于推进“完善全市240所‘阳光之家’建设,包括建立50所接纳轻度智障人士从事非正规就业的‘阳光工场’”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clinternet/platfort/pub/disabled_132/docs/200706/d_133830。html
[4]聂衍刚、郑雪等:《社会适应行为的结构与理论模型》,《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118—124。
[5]赵海燕:《我国小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与研究》,硕士论文,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6。
[6]曹子平:《上海市智障人士社会融合实践研究》,《中国特殊教育》,2006(9):26—29。
[7]汪海萍:《以社会模式的残疾观推进智障人士的社会融合》,《中国特殊教育》,2006(9):7—10。
[8]马红英:《智障人士社会接纳度调查》,《中国特殊教育》,2007(3):6—11。